《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印发: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等功能优先设置

发布日期:2024-01-19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262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身边和“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



  《导则》明确,坚持“全龄友好、功能集成,安全可靠、服务便捷,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个基本原则,重点满足“一老一小”服务需求,兼顾全龄人群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设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功能,重点推广和优先建设(改造)功能复合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导则》从规划选址、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建设形式、建设方式等方面明确了建设要点,要求落实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的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通过建设嵌入式服务设施,达到每百户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在建设内容方面,《导则》对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内容均作出具体规范。


  在可持续运营方面,《导则》提出,坚持以精准化服务、降成本运营、规模化发展、市场化竞争为原则,积极构建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样化建设运营模式,有效盘活利用城市存量资源,实现社区嵌入式服务可持续发展。


  《导则》还在设施安全、风貌控制、无障碍环境、标识系统、灯光照明、绿色建筑等通则要求上作出相应规定。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

  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组织制定了《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将《导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各地使用《导则》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


  附件: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2024年1月3日

附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身边和“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



  《导则》明确,坚持“全龄友好、功能集成,安全可靠、服务便捷,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个基本原则,重点满足“一老一小”服务需求,兼顾全龄人群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设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功能,重点推广和优先建设(改造)功能复合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导则》从规划选址、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建设形式、建设方式等方面明确了建设要点,要求落实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的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通过建设嵌入式服务设施,达到每百户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在建设内容方面,《导则》对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内容均作出具体规范。


  在可持续运营方面,《导则》提出,坚持以精准化服务、降成本运营、规模化发展、市场化竞争为原则,积极构建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样化建设运营模式,有效盘活利用城市存量资源,实现社区嵌入式服务可持续发展。


  《导则》还在设施安全、风貌控制、无障碍环境、标识系统、灯光照明、绿色建筑等通则要求上作出相应规定。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

  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组织制定了《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将《导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导则》要求,组织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各地使用《导则》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


  附件: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2024年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