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卫健委、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

发布日期:2024-04-03  来源:南京规划资源  浏览次数:238

  为落实国家、省、市相关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政策要求,适应当前人口结构变化和政策导向,满足南京市全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有效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市卫健委、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与规划对象


  规划范围

  南京市全市域,总面积6587平方千米。


  规划对象

  南京市域范围内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


  以托育机构布局为重点,同时将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社区托育点(含亲子屋)、婴幼儿托育机构四种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类型纳入本次专项规划体系。


  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现状


  至2021年底,南京市0-3岁婴幼儿人口总数约为18.9万人。全市已建成区级指导中心12家、街道级指导中心46家、社区托育点约600家,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供给托位数共约3.9万个。现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建立,但存在设施供需匹配不当、普惠比例偏低、空间分布失衡等问题。


  规划原则与目标


  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供给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以照护婴幼儿、服务市民为核心,以供给优质、便捷、安全、实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为重点,建立覆盖全域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协调统筹,服务均等

  立足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在充分利用现有照护服务设施资源的基础上,加强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公共服务设施的公益性、均等性,实现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布局优化,分类管控

  优化照护服务设施布点,实现分布合理、半径适宜、交通便利、服务可及。注重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完善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分类引导。


  资源整合,功能复合

  在规范设施配置的基础上,将托育机构与社区中心、幼儿园、妇幼保健院等其他公益类公共服务项目相结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发展模式,提升照护服务能力,实现多维度融合发展。


  多元主体,精细发展

  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和发展普惠托育公共服务事业,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推进民办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精细化的服务需求。


  规划目标

  按照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南京全龄友好“温度城市”的建设要求,确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配置体系、配置策略和配置标准,明确南京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点位,构建“全面覆盖、普惠发展、合理布局”的婴幼儿照护基础服务体系。

  至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位数4.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不低于60%;至203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位数5.0个,普惠性托位占比不低于60%。全市基本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300米范围内覆盖率100%。


  规划期末,构建完善的“1+1+1+N”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体系。即每个区建设一个区级指导中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街道(镇)建设一个街道级指导中心、每个社区(村)建设一个社区托育点(含亲子屋),辖区建设N家托育机构。

  南京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体系


  规划方案


  设施类型

  本次规划的婴幼儿托育机构共分为四大类,分别为幼儿园延伸托班、社区服务中心托育点、民办托育机构以及机关、单位、园区、楼宇附属的托育点。

  婴幼儿托育机构分类型规划策略指引一览表


  布点方案

  本次规划全市婴幼儿托育机构实位布点总计1029处,约供给4.5万个托位。规划婴幼儿托育机构储备及选址库预留总计939处,作为重要补充,后续根据各地区需求适时建设。


    实位布局

  充分考虑各行政区出生人口特征和托育需求差异,以街道为研究单元精准预测单元内规划期末托位需求。梳理现状保留、规划待建且实施性较强的幼儿园、居住社区中心用地等政府公益类规划空间资源,形成规划实位布点方案。



      储备与选址建议

  预留规划弹性,针对主城区存量资源,通过预控点位建立储备库,采用政府购买、异地租赁等多种形式落实;针对民办托育机构、单位附属机构体现市场需求,根据选址建议按需配置。



  实施引导


  制定分期建设计划

  根据托育服务设施规划的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任务分解,编制托育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确立分期建设目标,并纳入“年度建设实施计划”,有效指导全市年度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扩大托育空间供给

  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托育服务设施。盘活闲置校舍、厂房等资源,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注重新增与存量挖潜相结合,充分结合设施周边居民的人群特征与实际需求,实现幼儿园与养老设施功能的融合转换,提升设施利用率。


  街镇动态调配平衡

  在面向远期设施布点方案的基础上,需要着重考虑近期实施的可行性和实施过程中动态的供需调配。健全以街道(镇)为单位的0-3岁婴幼儿人数及托育需求、缺口的年度监测机制,以动态调配托育服务设施的供给和服务优化,保证托育服务设施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落实国家、省、市相关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政策要求,适应当前人口结构变化和政策导向,满足南京市全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有效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市卫健委、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与规划对象


  规划范围

  南京市全市域,总面积6587平方千米。


  规划对象

  南京市域范围内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


  以托育机构布局为重点,同时将区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社区托育点(含亲子屋)、婴幼儿托育机构四种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类型纳入本次专项规划体系。


  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现状


  至2021年底,南京市0-3岁婴幼儿人口总数约为18.9万人。全市已建成区级指导中心12家、街道级指导中心46家、社区托育点约600家,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供给托位数共约3.9万个。现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建立,但存在设施供需匹配不当、普惠比例偏低、空间分布失衡等问题。


  规划原则与目标


  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供给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以照护婴幼儿、服务市民为核心,以供给优质、便捷、安全、实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为重点,建立覆盖全域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协调统筹,服务均等

  立足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在充分利用现有照护服务设施资源的基础上,加强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公共服务设施的公益性、均等性,实现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布局优化,分类管控

  优化照护服务设施布点,实现分布合理、半径适宜、交通便利、服务可及。注重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完善对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分类引导。


  资源整合,功能复合

  在规范设施配置的基础上,将托育机构与社区中心、幼儿园、妇幼保健院等其他公益类公共服务项目相结合,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发展模式,提升照护服务能力,实现多维度融合发展。


  多元主体,精细发展

  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和发展普惠托育公共服务事业,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推进民办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精细化的服务需求。


  规划目标

  按照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南京全龄友好“温度城市”的建设要求,确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配置体系、配置策略和配置标准,明确南京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点位,构建“全面覆盖、普惠发展、合理布局”的婴幼儿照护基础服务体系。

  至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位数4.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不低于60%;至203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位数5.0个,普惠性托位占比不低于60%。全市基本实现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300米范围内覆盖率100%。


  规划期末,构建完善的“1+1+1+N”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体系。即每个区建设一个区级指导中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街道(镇)建设一个街道级指导中心、每个社区(村)建设一个社区托育点(含亲子屋),辖区建设N家托育机构。

  南京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体系


  规划方案


  设施类型

  本次规划的婴幼儿托育机构共分为四大类,分别为幼儿园延伸托班、社区服务中心托育点、民办托育机构以及机关、单位、园区、楼宇附属的托育点。

  婴幼儿托育机构分类型规划策略指引一览表


  布点方案

  本次规划全市婴幼儿托育机构实位布点总计1029处,约供给4.5万个托位。规划婴幼儿托育机构储备及选址库预留总计939处,作为重要补充,后续根据各地区需求适时建设。


    实位布局

  充分考虑各行政区出生人口特征和托育需求差异,以街道为研究单元精准预测单元内规划期末托位需求。梳理现状保留、规划待建且实施性较强的幼儿园、居住社区中心用地等政府公益类规划空间资源,形成规划实位布点方案。



      储备与选址建议

  预留规划弹性,针对主城区存量资源,通过预控点位建立储备库,采用政府购买、异地租赁等多种形式落实;针对民办托育机构、单位附属机构体现市场需求,根据选址建议按需配置。



  实施引导


  制定分期建设计划

  根据托育服务设施规划的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任务分解,编制托育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确立分期建设目标,并纳入“年度建设实施计划”,有效指导全市年度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扩大托育空间供给

  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托育服务设施。盘活闲置校舍、厂房等资源,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注重新增与存量挖潜相结合,充分结合设施周边居民的人群特征与实际需求,实现幼儿园与养老设施功能的融合转换,提升设施利用率。


  街镇动态调配平衡

  在面向远期设施布点方案的基础上,需要着重考虑近期实施的可行性和实施过程中动态的供需调配。健全以街道(镇)为单位的0-3岁婴幼儿人数及托育需求、缺口的年度监测机制,以动态调配托育服务设施的供给和服务优化,保证托育服务设施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