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发布,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4-08-20  来源:湖北日报  浏览次数:244

  8月15日,《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对外发布,该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托育服务专项法规。


  武汉持续实施“学子聚汉”工程,近三年留下高校毕业生96.8万人。越来越多在汉安家的青年人开始面临生育、养育、教育等相关问题。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有托育需求的青年人面临着孩子没处托、托不起、不放心等问题。


  《条例》共六章,从制度层面对托育服务的规范化发展进行了部署。《条例》要求,科学规划和建设城镇、农村的托育服务组织和托育服务设施,促进婴幼儿就近便利接受托育服务。明确托育服务主体包括: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社区、家庭,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条例》还提出,城镇托育服务组织的规划和建设应当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托育需求。


  《条例》对托育服务的资金、住房、设施保障以及金融支持进行了规定。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托育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公共服务体系;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和建设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设置普惠托位;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者联合兴办托育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条例还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托育服务事业。


  为着力解决孩子托得放心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托育服务组织的场所选址、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内容。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育结合托育服务,指导或者参与托育服务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人才培养、管理和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培养托育服务人才;支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经营备案、从业人员资质、从业经历等方面内容。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特别提到,托育服务组织应当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全过程全方位智慧监控,实现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全覆盖。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不少于九十天。


  8月15日,《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对外发布,该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托育服务专项法规。


  武汉持续实施“学子聚汉”工程,近三年留下高校毕业生96.8万人。越来越多在汉安家的青年人开始面临生育、养育、教育等相关问题。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有托育需求的青年人面临着孩子没处托、托不起、不放心等问题。


  《条例》共六章,从制度层面对托育服务的规范化发展进行了部署。《条例》要求,科学规划和建设城镇、农村的托育服务组织和托育服务设施,促进婴幼儿就近便利接受托育服务。明确托育服务主体包括: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社区、家庭,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条例》还提出,城镇托育服务组织的规划和建设应当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托育需求。


  《条例》对托育服务的资金、住房、设施保障以及金融支持进行了规定。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托育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公共服务体系;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和建设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设置普惠托位;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者联合兴办托育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条例还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托育服务事业。


  为着力解决孩子托得放心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了托育服务组织的场所选址、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内容。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育结合托育服务,指导或者参与托育服务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人才培养、管理和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培养托育服务人才;支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经营备案、从业人员资质、从业经历等方面内容。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特别提到,托育服务组织应当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全过程全方位智慧监控,实现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全覆盖。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不少于九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