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表决通过
发布日期:2024-11-11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362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学前教育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本法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依法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安全。
幼儿园招生即将没有年龄限制。
据报道,11月4日,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二周岁以上三周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为解决托育难的问题,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儿童的范围,草案三审稿删去“二周岁以上”。
草案三审稿不再限定“二周岁以上”,目前《学前教育法》顺利通过,意味着法律为幼儿园招收两周岁以下的“乳儿”开了口子。
当前,《学前教育法》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前一些地方幼儿园已经开展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即将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同时也会进一步鼓励各地增加婴幼儿托育服务,缓解家长的抚幼压力。
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影响深远,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