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实际入托率仅7.86%,7成托育机构处于亏损状态

发布日期:2024-09-12  来源:新华网、央视新闻  浏览次数:28

  “地方重视程度不高,有效供给不足;运营成本难降,普惠程度不高;支持措施落地慢,短板弱项多;综合监管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9月10日上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国托育服务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托育服务全职从业人员约112.4万人,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包含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托班等多种模式,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然而,调查显示,“超过三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有送托需求,受行业发展阶段及服务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全国实际入托率仅为7.86%,现有托位缺口较大。”《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认识发展托育服务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为随着出生人口减少,再过几年托位不足的问题可以自然解决,在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抓得不紧、推进不快。一些地方只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导致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较少。一些省份对千人口托位数指标进行分解时,只考虑指标是否容易完成,未充分考虑人口分布、家庭需求等实际情况,出现了“需要的建不成,建成的用不上”资源错配现象,托位供给的有效性有待提高。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民办托育机构占全部托育机构的89.5%,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价格(不包括餐费)为1978元/人/月,一线城市在5500元/人/月以上,与群众的支付能力和期待存在较大差距,许多有送托需求的家庭望而却步。托育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不敢托、不放心的现象较为普遍,“家庭送托难”与“机构收托不足”并存,2023年全国托位实际使用率仅为46.7%。


  这与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高有关。《报告》分析,托育机构主要依靠社会力量租用商业楼宇开办,需自行负担房租、人工、装修、运营等成本,房租和人工成本占总收入的75%以上,普遍面临着前期投入多、运营成本高、投资回收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约七成处于亏损状态。


  但是,一些地方出台的支持措施力度较小、覆盖范围较窄,有的地方探索试行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时间较短,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需持续观察。《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对托育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落实督促不力,未将住宅项目配建的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土地供应方案,导致新建小区中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抽样调查显示,全国仅有6.15%的社区建有托育服务设施。不少托育机构与其他工商业用户同址经营,水电气热民用价格政策直接计量有难度,它们难以享受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支持政策。


  此外,托育相关职业因缺乏法律依据,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只能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体系和晋升通道尚不完善,薪酬待遇水平普遍较低,职业归属感不强、吸引力不够,从业人员流失率高。


  从监管上看,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未纳入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缺乏具体实施细则,跨部门监管机制不健全,处罚规定不明晰,对托育机构监督引导作用发挥有限,目前全国托育机构备案率仅为42%,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和质量安全面临较大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了多项支持举措,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和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予以大力推进,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地方重视程度不高,有效供给不足;运营成本难降,普惠程度不高;支持措施落地慢,短板弱项多;综合监管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9月10日上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国托育服务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托育服务全职从业人员约112.4万人,全国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包含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托班等多种模式,可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然而,调查显示,“超过三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有送托需求,受行业发展阶段及服务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全国实际入托率仅为7.86%,现有托位缺口较大。”《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认识发展托育服务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为随着出生人口减少,再过几年托位不足的问题可以自然解决,在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抓得不紧、推进不快。一些地方只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政府作用,导致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较少。一些省份对千人口托位数指标进行分解时,只考虑指标是否容易完成,未充分考虑人口分布、家庭需求等实际情况,出现了“需要的建不成,建成的用不上”资源错配现象,托位供给的有效性有待提高。


  《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民办托育机构占全部托育机构的89.5%,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价格(不包括餐费)为1978元/人/月,一线城市在5500元/人/月以上,与群众的支付能力和期待存在较大差距,许多有送托需求的家庭望而却步。托育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不敢托、不放心的现象较为普遍,“家庭送托难”与“机构收托不足”并存,2023年全国托位实际使用率仅为46.7%。


  这与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高有关。《报告》分析,托育机构主要依靠社会力量租用商业楼宇开办,需自行负担房租、人工、装修、运营等成本,房租和人工成本占总收入的75%以上,普遍面临着前期投入多、运营成本高、投资回收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约七成处于亏损状态。


  但是,一些地方出台的支持措施力度较小、覆盖范围较窄,有的地方探索试行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时间较短,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需持续观察。《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对托育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落实督促不力,未将住宅项目配建的托育服务设施纳入土地供应方案,导致新建小区中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抽样调查显示,全国仅有6.15%的社区建有托育服务设施。不少托育机构与其他工商业用户同址经营,水电气热民用价格政策直接计量有难度,它们难以享受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支持政策。


  此外,托育相关职业因缺乏法律依据,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只能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体系和晋升通道尚不完善,薪酬待遇水平普遍较低,职业归属感不强、吸引力不够,从业人员流失率高。


  从监管上看,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未纳入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缺乏具体实施细则,跨部门监管机制不健全,处罚规定不明晰,对托育机构监督引导作用发挥有限,目前全国托育机构备案率仅为42%,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和质量安全面临较大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了多项支持举措,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和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予以大力推进,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