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托班幼儿与保教人员配比不高于7:1
发布日期:2024-01-10 来源:杭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浏览次数:431
近日,杭州发布了《关于推进杭州市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其中,明确了托班班级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应不高于7:1,或参照每班2教1保的标准进行配备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推进杭州市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调整,生育二孩、三孩政策放开,社会各界对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的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入托有质量的普惠性幼儿园托班”成为了老百姓的迫切愿望。市教育局汇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目的及必要性
推进托幼一体化是“三孩”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能够有效缓解家庭教养压力,助推政策落地。该《实施意见》出台重点解决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的迫切需求,满足多数老百姓享受有质量的普惠性幼儿园托班资源的愿望。
三、主要内容
一是多渠道拓展托幼一体化教育资源。在原有基础上扩大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按比例提高本区域配套幼儿园建设“百户比”指标,建设与配套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托班;支持鼓励现有幼儿园扩建举办托班;鼓励现有幼儿园充分挖潜增设托班,创新幼儿园办托方式,扩大托班招生数量。
二是完善托班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时足额落实好幼儿园托班补助经费,幼儿园在原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或改建托班参照幼儿园新建扩建班级给予一定补助,幼儿园举办普惠性托班给予补助。
三是提升托幼一体化服务品质。保障托班从业人员配置,明确托班班级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应不高于7:1,或参照每班2教1保的标准进行配备。健全托班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机制,将托育培训纳入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等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内容。加强托幼一体化教研和交流,明确教研部门要把“托幼一体化”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实践需要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区域、园本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免责声明:此信息来源于杭州市教育局
近日,杭州发布了《关于推进杭州市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其中,明确了托班班级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应不高于7:1,或参照每班2教1保的标准进行配备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推进杭州市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调整,生育二孩、三孩政策放开,社会各界对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的需求呈快速增长态势,“入托有质量的普惠性幼儿园托班”成为了老百姓的迫切愿望。市教育局汇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目的及必要性
推进托幼一体化是“三孩”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能够有效缓解家庭教养压力,助推政策落地。该《实施意见》出台重点解决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的迫切需求,满足多数老百姓享受有质量的普惠性幼儿园托班资源的愿望。
三、主要内容
一是多渠道拓展托幼一体化教育资源。在原有基础上扩大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按比例提高本区域配套幼儿园建设“百户比”指标,建设与配套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托班;支持鼓励现有幼儿园扩建举办托班;鼓励现有幼儿园充分挖潜增设托班,创新幼儿园办托方式,扩大托班招生数量。
二是完善托班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时足额落实好幼儿园托班补助经费,幼儿园在原建设规模基础上新增或改建托班参照幼儿园新建扩建班级给予一定补助,幼儿园举办普惠性托班给予补助。
三是提升托幼一体化服务品质。保障托班从业人员配置,明确托班班级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应不高于7:1,或参照每班2教1保的标准进行配备。健全托班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机制,将托育培训纳入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等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内容。加强托幼一体化教研和交流,明确教研部门要把“托幼一体化”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实践需要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区域、园本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免责声明:此信息来源于杭州市教育局